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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怎么解除呢?

此文章帮助了679人  作者:桂林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导致的租赁合同终止

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定期租赁合同与不定期租赁合同两种。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及承租人均可随时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在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主张并经过相当期限之后,该租赁合同可以终止,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而消灭。在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而又未续签的,合同关系消灭。

(二)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这几种情形: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有如下情形: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原租赁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怎么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具体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需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约定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怎么解除的问题的解答。需要提醒的是本文所列举的只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比较常见的问题,并不能涵盖所有。因此当您所遇到的问题更加复杂难以处理的时候,何不找律师助您一臂之力呢。

桂林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租房时,会遇到中介不收中介费的情况,中介费是中介主要收入来源,为何现在却放弃,房客真的能享受到免费的午餐吗?其实不是这样的,中介把中介费全部加到了房租里,看似无中介费,却比交中介费花的多,因此建议您在租房时,一定要与房主确认一下,看不见房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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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仁聪律师
林仁聪律师林仁聪律师担任过近百家建筑和房地产企业、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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