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流程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区房改办在《城乡导报》等有关媒体上发布经济适用住房《受理通告》;
(二)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社区申请办理《低收入家庭证明》;
(三)社区对《低收入家庭证明》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查及社区公示;
(四)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低收入家庭证明》;
(五)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社区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六)申请家庭填表并准备所需材料;
(七)申请家庭上交《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八)在规定的公示期内,社区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九)社区对被举报的申请家庭进行调查,并填写举报信息登记表;
(十)所在镇乡、街道、管委会对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盖章确认后上报区房改办;
(十一)区房改办集中将申请材料送交区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房产核查;
(十二)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结束后将材料交还区房改办进行审核;
(十三)区房改办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区内主要媒体和房改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区房改办在公示结束后退返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
(十五)区房改办在区内主要媒体和房改门户网站上公布领取《准购证》、公开摇号、选房的通知;
(十六)申请家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购证》及参加公开摇号和选房;
(十七)售房单位对选房家庭发出签约通知;
(十八)选房家庭按期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