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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付款方式有哪些,购房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此文章帮助了530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买房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如果开发商允许的付款方式灵活、多样,购房者亦可选择适宜自己经济能力的付款方式。一般十年至十五按揭年限为最佳选择。

目前几种付款方式:

1、用现金或支票、汇票一次付清;

2、短期分期付款;

3、职工房屋公积金贷款可分1~20年还清;

4、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可分1~20年还清。

如果是分期付款的话,购房人在入住前开发商要统一审查其付款情况,律师协助审查,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要给销售商的律师楼存档,以备入住时供审查。

二、购房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000版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是对购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未按合同第六条的约定按期足额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对于购房人不履行合同第六条的约定,逾期付款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但不作累加。

(1)合同中约定的购房人逾期的时间之内,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购房人实际全额支付房价款之日止,购房人按日向开发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约定应按购房人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几,具体比率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 超过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一定的天数(一定的天数:指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天数),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开发商解除合同,购房人应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几(百分之几:指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的百分率)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要解除合同,购房人在得到开发商同意后,开发商可以不解除合同,但购房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日起第二天起至购房人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按日支付违约金。

支付的违约金的比率不能小于第一条的规定比率。

2、 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约定的其他方式。

3、双方按上述方式不能达成协议,开发商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向购房人追索赔偿。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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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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