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屋产权登记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定。
城市房屋买卖过程中,一定要充分注意,占有房屋不代表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二、房屋产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
1、房改房:产权人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买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商品房等其他类型产权过户产权方只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者户口不在本地,要求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4、一本产权证可带多本共有权证,过户时需备齐共有权证。
5、办理产权时可办理多本共有权证,每加一本共有权证,加十元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