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除购房前慎重选择外,一份规范详细的合同可以为维权带来很大方便。因此,购房者需要注意购房时常见的问题。
1、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2、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4、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具体做法: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5、约定房子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将开发商有关面积的宣传材料择要写入合同。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
6、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确定。
7、拒签购房者提出的补充协议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
购房者再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购房合同事项,不懂的一定要问清楚销售的有关人员,要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二手房收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收房不能走过场。收房与看房一样,带看确认书:在授权中介陪同下,带着看房屋的确认书。并在卖家的陪同下再次对房内各个部分逐步检查一遍,而且是耐心地检查一遍。之前要留部分尾款。
2、买家在收房时,必须确认卖家已结清费用有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户口问题要了解。一定要了解户口是否已迁出,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双方可一同至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如仍有户口,下家可根据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追究上家责任。
4、各种证明要保留。不管是毛坯房,还是装修房,都有一些证明需要保留下来,以便日后维修之用。如电器的发票和保修卡。屋面防水保修期为3年等。
5、更名手续要办理。在收房时,要办理一些更名手续,否则也会由此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物业维修基金、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的过户问题。物业维修基金过户,需双方到场,卖家同时须出示身份证,并携带物业维修基金的原始发票,协同买方来办理。而煤气、有线电视等过户,则属于中介服务范围,由经纪人代劳,在收房时只需查验过户手续即可。
6、双方一同至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电信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并向工作人员询问有无其他欠费,如有则要求上家补交。然后,双方再根据最后一期缴费单据上载明的数字和房屋表具上的差额,根据单价进行结算。物业服务费结清,下家陪同上家至物业公司处办理物业更名手续时交纳,一般由上家交至交房当月,交房次月开始由下家交纳。
7、提前收房需当心。提前收房要注意风险。其主要风险在于交易过户过程中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如果因为这些因素导致交易不能继续下去,而无法完成过手续,那么对买方来说,提前收房并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就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8、清点钥匙,上家交给下家的钥匙包括:房间钥匙、单元大门钥匙、防盗门钥匙、信箱钥匙等,下家应当分门别类保管。
9、结清尾款,在以上八项均过户及结算完毕后,将买卖合同约定的尾款在扣除下家代上家支付的费用后,余额为下家实际应付款项。上家收款后应出具收条并注明“全部房款已结清”字样。
10、收据保存:签订买卖合同只是房产交易开始的一个过程,后面也有可能引发很多纠纷,所以,在买房过程中注意保留好收据。如双方做两份书面确认书,共同签字,各自保留,这样可以同时保证双方利益;购房者付款时不要忘记让对方出具收条,要求其明确写出所收到的是什么款项及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