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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

此文章帮助了283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何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认购书(预订协议)一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条款尚不明确而有待协商情况下,从诚实守信的原则出发,对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先约定。

签订认购(预订)书的前提条件: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个较长的过程,开发商为了稳住买受人,一般会要求买受人在签订正式的合同前先签订认购协议(认购书、预订书等)并要求买受人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

由于商品房开发的特点,开发商既可能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签订认购协议,也可能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认购协议。如开发商与买受人就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认购协议,属于类似意向书的法律文件,律师应提醒买受人在此类认购书中加上类似于“买受人知道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旦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立即通知买受人,双方应当立即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二、商品房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

签署认购书,要注意认购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预订的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价格、预订期限、定金数额及定金处理办法等。如果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则应在认购书中说明。如果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特征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特别说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已经实施,对合同成立是一个突破,商品房买卖合同又是一个特殊的合同,是适用《司法解释》还是《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在实践中会有争议,律师应谨慎处理,密切关注司法实践的动向。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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