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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买房定金要注意什么,购房定金与订金有何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332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约定买房定金要注意什么

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讲,购房与签订购房合同期间有一定的时间差,有一些购房者很可能经过考虑以后,不想买下订购的房子;或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过程中,与开发商就某些合同条款协商不成而导致没有签合同。那么,定金能否讨回就与购房者所签订的订购书有很大的关系。所以,购房者在付定金之前,应仔细检查以下开发商提供的、购房者在上面签字的定购书。

如果定购书上没有写明购房合同未签订成功定金是否返还的语句,则购房者可通过法律程序讨回定金。如果定购书上写着“购房者应在该定购书签订之日起×日内到开发商处签订购房合同,逾期定金不退”,则购房者要慎重为之,因为这意味购房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定购房合同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无法讨回定金。所以,当购房者看到这些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时,应当要求开发商作适当修改后再签字。此外,购房者最好与开发商在定购书中约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就有关合同条款协商不成,开发商则应返还定金”。

购房者在签约失败后欲讨回定金,而通过协商、调解的手段仍无法将定金讨回的情况下,最终只好起诉到法院,这是购房者最不想做又不得不为之的事。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能请一位律师陪同签约。这样,可以避免万一在一些原则问题上与开发商争执不下,导致签约失败后,再绞尽脑汁去要回定金。

二、购房定金与订金有何区别

定金和订金是完全不同的:

1、含义不一样。定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规范用用词,具有法律意义;而订金只是一个日常非法律用语,其不具有法律意义。

2、性质不一样。订金具有担保性质,我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都对他的兴致作了规定,如合同法第一百遗失物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定金罚则;而订金则不具有担保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缴付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人民法院将不会支持当事人的定金权利主张。

3、法律后果不一样。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而收受定金的当事人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4、数额限定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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