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也就是购房者要购买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编号、平面图纸等。
(三)房屋使用性质。应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
(四)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
(五)商品房的面积。这里要注意明确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其他面积。同时在合同中还应明确房屋面积的误差范围,规定如果误差超过一定幅度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此外,在合同中应明确房屋的共用部分面积与专用部分面积,对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比例或范围也需明确。
(六)房屋的价格。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期房,即购买和交付使用之间隔了一定的时间,因此价格条款在合同确立时已经确定,双方就不能擅自变更。但是可以约定如果遇到重大情势变更出现房地产开发商依此价格不能完成施工或获暴利而导致对购买者明显不公平,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适当调整价格条款,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七)商品房的质量。包括预售房屋的地段、楼层朝向、房屋的结掏及功能,装修状况、设备、约定的建材配备等级、保修期限、公共配套设施等。
(八)购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既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即在什么时候支付,支付多少,分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每次付款的数额, 也包括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九)商品房产权转移的方式以及期限。由于预售商品房时房屋尚在建造之中,开发商还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预售合同中就要明确规定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预售方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去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房产证并按预售合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十)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
二、如何防范期房买卖纠纷?
(一)慎重约定定金。购房者在签合同前应先对定金问题进行咨询。比如有些发展商在买家交了定金但没有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时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这种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申请到按揭贷款,因此,建议买家最好先向销售方进行咨询,若遇到买家得不到按揭贷款等情况,定金该如何返还,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
(二)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可以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在误差,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法律规定为合同约定面积的3%。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购房者要注意开发商对面积误差的约定。
(三)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
(四)价格要明确具体的写在合同里。对价格不仅应标明每平米房屋的单价,还应标明房屋总价。
(五)关于违约的责任要明确。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
(六)关于交房时间要明确并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不可抗力的范围往往会被开发商放大,比如有的开发商规定“因销售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销售方把自己的免责范围扩大,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因此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上文就是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哪些内容以及如何防范期房买卖纠纷的具体介绍。商品房预售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直接权利义务的保证书,不过就预售合同而言,开发商的违法成本较低,因此购房者在签订预售合同时,最好在专业的房产律师的指导下针对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况,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以维护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