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预售虽然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导致投机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对房屋预售的条件作出了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
第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第三,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 第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购买期房的人怎样才能退房
在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并且开发商不存在欺诈的情况下,合同合法有效,这时要解除合同,退房,要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
1、开发商对房屋进行设计变更,购房人不同意变更的话可以解除合同,退房,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购房人必须约定的时间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2、购房人逾期附款超过一定时间,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但购房人很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不过开发商有可能拖延不解除合同,而让购房人承担较多的违约责任,这时候购房人就要主动书面明确自己经济困难无法支付购房款,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3、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时间,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但是购房人必须在违约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开发商退房,让开发商退还全部购房款,并且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4、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或者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6、如果商品房面积差异超过一定面积,并且和开发商没有约定据实测面积结算房款的话,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购房人已付房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7、由于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且向购房人支付相应违约金。
8、由于开发商的责任,购房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且向购房人支付相应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