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交付房屋不合约定怎么办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通常有面积数量不符合,质量不符合房型不符合等,对于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勘察误差,公用面积分摊计算失误的,应按原合同价不变,因开发商变更设计发生面积误差的,双方按实际面积协商价格。
协商不成允许退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上述两项原因之外,发生面积误差的,原则上以有利于购房一方的原则处理即实际面积超过合同面积的,按合同价不变,实际面积不足合同面积的,不足部分应当退款。
对于质量不符合的,应由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对房屋进行修理并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房屋存在缺陷,不符合安全标准,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的应当允许买方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交房同时开发商应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按规定履行保修义务。
二、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是买方的权利、卖方的义务,卖方不能如约办理,一般应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实践中往往对买方的损失不易确定,可按照逾期天数赔偿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办出房地产权证,买方可要求退房,并赔偿经济损失。
如不能办理权属证明是买方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的,则卖方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必须经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房是不能交付使用的,但是有很多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条件与标准,如果不符合约定又该如何处理,能否退房或者是索赔?如果收到房屋后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专业律师可以帮您解答,更可以帮您解决纠纷,而且是最大程度的保护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