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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用房包括什么,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有什么不同

此文章帮助了2640人  作者:桂林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非居住用房包括什么?

非居住用房包括什么?如何来判断哪些是非居住用房呢?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通常以房产证注明的房屋类型作为判断房屋用途的标准。

除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

1、工业、交通、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

2、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

3、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

4、军事用房

5、其他用房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

2、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二、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有什么不同?

因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价格的差异,导致动迁时双方对房屋性质争论颇多。很多人分不清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由此引发了很多问题。那么,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有什么不同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的不同主要有: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以上就是关于“非居住用房包括什么”、“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有什么不同”相关问题的解答。关于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只有分清了二者的不同,才能更好的对二者进行转让、租赁等,很多人因为分不清二者,造成了很多的误解,由此而产生了许多损失。由于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价格是有很大的差异的,因此在实际的操作中,建议您去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律师会帮您分析具体的情况,并让您清楚的明白二者的区别,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桂林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条件下,则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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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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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仁聪律师
林仁聪律师林仁聪律师担任过近百家建筑和房地产企业、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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