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时可以要求退房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我国法律在调整合同时一般有约定的会优先适用约定。因此,当出现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时,购房者可以依照约定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出现以下三大类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一)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
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如开发商故意告知置业者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二) 开发商违约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也就是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不能购买,不能如期收房或者不能以合同的要求收房时,购房者可以退房。例如下面几种情况:
1、 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销售该房产;
2、 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经催告3个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
3、 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购房者使用的;
4、 由于开发商的过错,购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5、 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6、 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
7、 合同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的。
二、房屋买卖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解决房屋买卖纠纷的主要途径包括:
(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二)调解。调解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三)仲裁。仲裁是指商品房买卖纠纷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由该仲裁机构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四)诉讼。诉讼是指商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以仲裁和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所作的裁决书和判决书是由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确认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