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期房一定要签商品房认购书吗
签认购书并不是签订合同的法定必经步骤。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不签认购而直接签合同。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在与开发商的谈判中不至于因为定金的问题而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可以从容地与开发商谈判。但多数开发商不会同意这样的要求,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说,签了认购合同就算成功了一半。
签《房产认购书》相当于是一种预约,可以避免客户因为合同制定的延误而流失;还可以给双方当事人一个缓冲的机会,在缓冲期内,退房违约的损失也相对减少。即使有时候,依照法律规定应无条件返还定金,开发商也往往设置种种障碍,增加认购方索回定金的成本,从而使购房者放弃这样的想法。
二、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购房者与开发商因商品房认购书问题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就连理论界和审判实践中对此类纠纷问题的认识也不大一致,更何况于购房者自己。很多购房者认为购买期房一定要先签认购书,或者是认购书就是买卖合同,但是他们不知道认购书具有什么法律效力和主要内容,所以在购买商品房以及签订认购书时最好请专业律师陪同,或者请其帮忙看看认购书的内容是否完备,谨防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