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父母过世后留有一处房产,我和我哥哥是法定继承人,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哥将房子卖了,我也是这房子的继承人之一,我哥却擅自做主卖房,请问律师,我能主张这次房屋买卖无效吗?
您好,首先您是有权利主张此次房屋买卖无效的,而且卖主也不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虽然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继承者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成为房屋的主人。
但《物权法》同样规定了通过继承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如果要将其转让的话,还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也就是说,房屋还没有过户到自己名下就进行的转让时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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