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一房产公司买房,已经看好一套房子并已签合同了,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子一个月内办理房产证手续。可是过了几天我被该房产公司通知说那套房子已经有人买了,还把房产证给办理了。我一下子就懵了,我花那么多钱买了房子怎么就还没住进去就被别人给先住了呢。我该怎么办?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一房二卖的问题。
首先您这种情况就是法律所讲的一房二卖问题。
一房二卖是指一房屋被卖了两次,房屋出卖人分别与第一个买受人、第二个买受人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只能把房屋转让给一个买受人。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一房二卖有几种情形,根据您的问题。
可以这样处理:一份合同中的房屋已进行了产权登记,而另一份合同中的房屋没有完成登记。
在此情形下,一般应确认已完成产权登记的一方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因为一经登记,即产生物权支配性和排他性效力,并产生物权优先性。
你如果想主张房屋所有权,只能通过诉讼请求确认房地产公司与另一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无效合同情形,而胜诉的前提是你必须举出有效证据证明上述事实。
否则,你只能向房地产公司主张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为你们的合同也是成立的有效的,那就是房产公司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