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己做小生意的,月收入4000元,她在朝阳区看中了一套出价为50万元的二手房,由于手头积蓄能够首付30%,便决定向银行按揭贷款买房。由于没有单位,平时收入都是现金进出,无法提供收入证明我提出可能贷款批不下来,但是中介人员表示可代办。然后我就交了2万元定金,签了认购合同,最终亿5万成交并签了买卖合同,付了首付款。然而最近,中介却告诉我银行审批不过关,要我想办法凑钱,由于一时无处筹钱,我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然而中介和业主却表示,只能退房款,2万元定金不能退。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是相信中介才买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贷款不成谁来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首先,二手房买卖中银行不批个人房屋贷款申请的情况一般分为个人原因、以及政策风险等。
个人原因主要可能是借款人有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还款能力达不到放款条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
对于二套房贷的个人,也要核查其个人是否还有贷款未缴纳完毕。
政策原因可能是由于金融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使贷款人出现达不到申请条件,最终被银行拒绝贷款的情况。
根据您的描述,首先这是由您自己的原因造成贷款不能的,但是中介有过错,所以中介应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但对于如何辨别是哪方原因造成的贷款不予批准的情况,这就需要购房者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不是自己的问题,才能要求返还定金。
其实购房者无论是签订认购合同或者是房屋买卖合同,对于自己的相关利益,一定要在之前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尤其是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因为看不到实体建筑,不免会在建成之后出现与开发商之前承诺的条件不符,因此,只要之前将相关承诺写进合同里,就会免去之后的很多纠纷问题。
另外,在出现纠纷时不要轻言诉讼,一定要先做好充分调查取证并认真研究合同和法律规定,最好向律师咨询和请教,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