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周前发现厨房吊顶滴水,报物业,检查说是天气潮,水管出汗,几天后天气转晴不见好转,反而越发厉害。再报,检查说楼上漏水。但是该房屋几经倒手已经找不到业主,且长期无人居住。物业让我找110,110直接就把电话转给市政府热线12345,12345问了一下情况让我找物业。几次都是这个程序,实在无奈。请问,律师我该找谁,这么踢皮球实在受不了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房屋漏水的问题。
首先,您需要找专业机构来判断您的厨房漏水到底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
如果漏水是由您楼上的业主房子造成的,那么责任应该在楼上的业主,所以必须找到该业主修复漏水的地方,通过物业找到最初的业主,然后让他们帮联系现在的业主,物业积极配合你们。
如果漏水是您自己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在保修期内的话物业不仅不能推卸责任,还需要联系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在保修期内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即使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如果您交的物业费里包含维修费,物业也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一般小区的物业费里都包含维修费。如果没有的话,您只能自己维修。
如果漏水是由您自己装修造成的,那么只能由您自己承担维修责任。
所以您首先需要判断问题出在哪,才能判断到底是开发商、物业、邻居或者您自己承担维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