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后不久,就发现卫生间下水管道经常发生堵塞现象,不得不经常请物业公司的维修人员进行清理。经维修人员介绍才得知,原来是因为前任业主在装修时为了扩大房间面积,擅自改变了卫生间内管道的铺设线路,导致下水不通畅,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必须重新铺设管道。我找到原房主要求赔偿重新铺设管道的费用,原房主却说我看房时没有提出意见,表明已经默认接受了现实,所以拒绝赔偿。请问这是质量瑕疵吗?怎么追究前房主的责任?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房屋质量有瑕疵怎么办、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追究卖家责任”的问题。
首先,卫生间管理铺设属于装修过程中的隐蔽工程,您无法通过肉眼直接察觉,因此对于损失的发生,您没有过错。
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管道线路,明知卫生间下水不通畅的情况,没有明确告知您,原房主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隐瞒,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出卖人是否需要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主要考察卖房人是否故意隐瞒和购房人是否明知质量瑕疵。
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的质量瑕疵,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卖房人已如实告知房屋质量瑕疵或有证据证明购房人明知该瑕疵的,出卖人则不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房屋买卖的特点,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包括赔偿损失、降低房价、进行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等。
当然,如果购房者发现房屋具有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居住者人身安全的,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此外,还要分析隐蔽质量瑕疵的形成原因。
隐蔽质量瑕疵并非房屋本身所固有,而是因为出卖人在装修过程中产生,购房人对此也不知情,因此仍然由出卖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