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河北省保定市人,我买了一套房子,从首付到付清余款,都是给我开的盖财务章的收据,我现在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正式发票,可开发商的财务经理说保定房管局规定:以开第一张发票的日期为准,180天以内必须办理房本,如有违期,发票作废,以后不在办理房本。可是开发商有很多项目还没有验收完毕,根本就不能办理房本,他们说如果给我开了发票,就等于让我失去办房本的机会了。我不知道从哪去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求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