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的男方一方婚后取得的公租房,该公租房是97年通过拆迁分得的,被拆迁房原为私房,拆迁时根据人口共分得四套公租房。现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公租房在2010年让自己的父亲作为房改房买进(父亲原来已经买过一套房改房),请问这样做是否侵犯了我的权利,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