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看好了一套商品房,准备年底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开发商要求我现在先交纳购房定金。我想问一下,什么是购房定金?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是否一定要交定金呢?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两个有关购房定金的问题。
首先,关于“什么是购房定金”的问题。
购房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由购房者一方预先向出售房屋一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款项。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法则。
其次,关于“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是否一定要交定金”的问题。
法律上,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开发商交纳定金并不是必须程序,购房人可以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时,最好将该项目了解清楚,然后直接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这样如果在签约谈判中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又发现了对自己不利的新问题,都可全身而退,不必再为解决定金的问题而烦恼,也避免了可能的定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