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  >  免费房产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咨询时间:2012-12-17
免费咨询房产法律问题: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上个月我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这几年公司为我们职工交了住房公积金。离职后我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我不清楚自身条件是否符合提取的条件。我想问一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

文道全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有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其次,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程序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应当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

(二)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三)职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证明提取人符合相应条件后,提取人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一直专注于房产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房产相关咨询

勤勉、尽责、严谨,我们因为专业而与众不同。房产律师,您的私人律师,可信赖的人。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二手房、房屋质量知识、案例查询,累计为上千个家庭解决房产纠纷!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