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刚参加一本地房屋开发商的开盘售房活动,我们排的号名次较靠后, 但是却跟着前面的号进去了,整个进入及选房过程很顺利,定金也交,认购合同也签订,突然在下午接到通知,说因为我们违规选房,还以选房现场的录像为证据,说我们的选房无效,但后来通过他们的销售经理得知,此房是留给关系户的。之后3天内我们去交放宽他们均拒收,协商无果,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请问胜诉的几率有多大,他们的理由可以作为选房无效的证据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