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现在还没有结婚,再买房子的时候,签合同的时候写我对象的名字,他副的首付,但是房权证还没有办理;我想写成我们2人的名字?应该怎么办? 由于签合同的时候我没有时间,就没有去,售楼处的人说,到时候办理房权证的时候,做一个公证就可以写成2人的名字?那这样的话,我们的房产是否能平分呢? 请律师帮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