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套房子,总价值402451元现在开发商违约交房2个月了(60天)。请问开发商违约交房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违约交房怎么主张赔偿?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谢谢。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是按日计算的,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并产生一日的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会随违约时间的增加而增多。
由于《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规定,如果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
因此,开发商很能引用此规定,要求降低违约金。
不过,如果房开商主张违约金过高,其应对“违约金过高”负有举证责任,即应对违约造成的损失负有举证责任,只有证明违约金确实超过损失的30%,其主张方可成立。
否则,每日万分之几的违约金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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