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爸爸有一套房现在是出租给别人的,但是因为我要买房,他打算把那套房拿去抵押了,我们就是不清楚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还有如果抵押房屋必须要办理抵押登记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
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是说,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
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抵押权针对的是房屋的交换价值,二者并无本质冲突,出租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充分的处分权。
抵押权人对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该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抵押权人不能以该权利对抗承租权。
抵押权实现后,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
我国《担保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