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哥哥有一套闲置的房子没人住,他就打算把那套房出租出去。租房给别人肯定是要签租赁合同的嘛,那请问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呢?还有不能出租的房屋有哪些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包含了一下这些内容:(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出租的房屋包括:1、没有产权证的房屋;
2、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
3、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房屋;
4、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
6、已经抵押的房屋但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的;
7、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房屋。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