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这个关于物业管理的问题哈。我们小区的物业总的说起来还是不错的,门禁什么的都做的特别好,本来都还是相安无事的。但是最近我们小区有一户人家的车在小区里被偷了,物业说着不是他们的责任。请问可不可以跟物业索赔的?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约定对车辆的管理为有偿保管合同关系。
这里的有偿保管合同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约定,由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车辆进行看护,对业主车辆的丢失或损坏负责任,并由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就车辆管理支付费用的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保管合同只有在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占有控制后才生效。
如果业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上,保管合同就开始生效,物业管理公司就应当承担保管责任,若车辆被盗,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责任;
没有约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除非双方办理了交付手续,否则物业管理公司对车辆被盗不承担责任。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治安管理方面违反义务,对车辆被盗有一定过错的,应对被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