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个月前受了工伤,请问现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么?朋友告诉我工伤认定又期限,是这样么?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能具体的帮我解答下吗,谢谢。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工伤认定方面的问题。
一、工伤认定有期限吗?
在我国,工伤认定是有一定期限的。
因为您如果超过一定的认定期限,那么,对于工伤的认定就会有所影响。
所以,您必须随时关注关于工伤认定期限方面的问题。
二、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四)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以上为您介绍的就是关于工伤认定方面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满意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我会一一帮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