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在一个公司上班,因为市场的原因,公司要裁员把我裁掉了。失业过后,我一直没有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我想请问失业保险金未申请领取的话,在申请期间就业还能领取吗?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经办机构或者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工作的;
(七)考入全日制学校学习的;
(八)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九)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失业保险申领办理时限:
失业人员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在每月10、11日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社办理失业状态确认手续,每月22日持太平洋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因此,因为你已经再就业了,就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以上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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