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小弟问一个非常低级的问题,因为本人对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的不了解,自我工作以来所在的三家单位的劳动合同的签订都是在三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才进行,但最近看了论坛中很多专家的评点,有一个问题一直未弄懂,是否在工作的试用期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应该在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合同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的一些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
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