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最近收购了一家小公司,这两天同事们都在说之前我们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有些内容就要改变,他们都让我来向律师咨询一下,我们已经签订了的劳动合同还可以变更吗?如果公司要变更劳动合同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
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不了解的话,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