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  >  免费劳动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要给离职员工补偿金?

咨询时间:2013-01-15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内容:

您好,我司有一员工,公司与其签订的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于2012年11月30日终止,尽管该员工在10月31日已收到公司的书面通知清楚表示不再与其续约后单方于11月23日要求与公司续约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但鉴于其劳动态度和表现,公司没有接受其请求,并按合同规定到期为其办理了相应离职手续。该员工要求公司给予他补偿金。我想问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要给离职员工补偿金?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你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解决劳动法律纠纷!
 

劳动相关咨询

勤勉、尽责、严谨,我们因为专业而与众不同。专业的劳动律师,您的私人律师,可信赖的人。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劳动仲裁律师网上解答劳动争议法律问题,可拨打资深劳动纠纷律师电话进行法律咨询,与专业劳动律师面谈解决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