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上半年开了一家公司。但是对劳动合同法还不是很了解。想请问下,什么是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劳动合同法处罚?麻烦你帮我详细解答一下吧,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问题。
一、利用劳务派遣制度的漏洞混淆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在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
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前,劳务派遣制度一直处于晦暗不明的状态:使用普遍却没有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法》专门用12个条文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原本立法的目的是要规范、限制劳务派遣制度的应用,但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务派遣制度不仅没有衰退,反倒愈演愈烈。
二、隐蔽用工致使劳动者维权困难。
超市(商场)—供应商—劳动者,超市(商场)实际用工却不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隐蔽用工使劳动者维权困难。
从表面来看,促销员一般是由供应商招聘并派驻到超市(商场)推销其产品,是供应商的员工。
但实际上促销员在工作期间主要受超市(商场)的管理,身着超市(商场)的统一工作服,佩戴超市(商场)的销售人员工牌,对外也是以超市(商场)销售人员介绍。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劳动合同法处罚的问题。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