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时伤到了耳朵刚开始只有疼痛上了凡士林以后不痛了以为没事了第二天又痛了下午跟车间主任说了伤了耳朵请假到医院看了一下,医生说有浓耳朵里面红肿就挂了吊针买了药以为没事了,第五天复查发现耳朵穿孔,就跟车间主任说了,他说他不知道,我说上次请假时说了,他说没听清楚。车间主任说我这情况厂里最多只能赔百分之50。我的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工伤该如何获得赔偿呢?
1、你是在上班时因为工作而受到的伤害,应属于工伤,公司如果为你交了工伤险,认定为工伤后应由工伤保险机构负责赔偿,如果没有为你交工伤险,应全部由公司负责赔偿。
2、认定为工伤的:要负担你的全部医疗费、还要在停薪留工期内为你发放工资,你住院手术治疗的,还要负担你的伙食费和护理费用,并不是像车间主任说的“迟了一个星期上报只能报百分之50”。
3、但你的问题的关键在于:你现在是否能找到证据证明你确实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的证据,你当时和车间主任说了他现在都说不知道,看来想让公司为你申报工伤是不太可能了,公司还有不承认你是在工作中受伤、而说你是私事受伤的可能,所以你现在应尽快收集是在工作中受伤的证据、而不要再计较车间主任的态度和说法。
4、另外,要想得到工伤赔偿,除了自己找证据外,还要注意,如果公司在事故后30天内不为你申报工伤的话,你应自己在事故后一年内持证据向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拿到工伤认定书后才有可能得到工伤赔偿,拿到工伤认定书后注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证据可以是当时和你一班的知情工友的证明、车间主任承认你是在工作时因“加蒸汽时烫伤”的录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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