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散远洋公司的一名船员,2010年在船上发生腰椎压缩性工伤事故,回家休养的九个月内,公司按休假处理,因家里缺钱,又上船六个月,在船期间腰经常疼,现在也疼,多次问公司,都回答说已按九级工伤上报总公司,耐心等候,至今已有一年半时间,请问我在家休养应发工伤工资吗,工伤多长时间批下来,像我这样能赔多少,以后经常腰疼怎么办,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工伤认定问题。
单位是否为你申请了工伤认定?如果没认定,你可在一年内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
如果一年内,都没去申请认定,就没人管了。
因为这是法定时效。如果单位申请认定了,你也应及时索赔,认定之日起一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