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员工保密合同?员工保密合同中是否有规定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多长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单位所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单位任职呢?本人今天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发现这条规定无法理解,跟单位沟通之后说是每个行业都有这样的规定,那就意味着我结束这边工作之后是不是不能再继续从事本行工作呢?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薪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需再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保密合同有哪些限制?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保密合同方面的问题。
这个你不必担心,完全可以签订,签了也是无效的,对你的约束并不大。
本身这个保密合同就是无效的,保密与竞业限制补偿费是在离职后才计算的,在职期间是不会发放的,即使发放也只是对当时有效(即当月),离职后如果没有保密费便不受此约束,你所说的条款已经违反了新的劳动合同法,你们两者的关系属于不对等的,其实不管劳动合同或是保密合同,其内容均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
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如果企业要求你保密,就必须支付两年的工资(至少应按你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70%补偿),一般企业很少会支付的,所以目前在保密合同实践中是很难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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