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劳动问题,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  >  免费劳动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什么办法?

咨询时间:2013-02-15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内容:

您好,我在2010年进入现在这个单位,当时用人单位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工作了1年多了,单位还是不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想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单位一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我们可以采取什么方法呢?请您尽快回答,非常感谢。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什么办法的相关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因此,你单位连续一年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视为已经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2倍的月工资。

以上为您介绍的就是相关问题,希望您能满意。

如果您还有不了解的,可以随时跟我联系。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解决劳动法律纠纷!
 

劳动相关咨询

勤勉、尽责、严谨,我们因为专业而与众不同。专业的劳动律师,您的私人律师,可信赖的人。

劳动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劳动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

北京劳动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劳动仲裁律师网上解答劳动争议法律问题,可拨打资深劳动纠纷律师电话进行法律咨询,与专业劳动律师面谈解决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劳动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