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0年进入现在这个单位,当时用人单位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工作了1年多了,单位还是不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想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单位一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我们可以采取什么方法呢?请您尽快回答,非常感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一年不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什么办法的相关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因此,你单位连续一年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视为已经和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2倍的月工资。
以上为您介绍的就是相关问题,希望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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