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开了一个个体小厂,请了工人,有时候有活干,有时候没活干,要是和工人签了劳动合同就要养他们,还不亏啊?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其实并不是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对用人单位有利,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上,签订劳动合同与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区别,均为受劳动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劳动关系,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权利义务的保障上签订劳动合同与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了很多的区别,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前提,因为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签订劳动合同才能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工作期限,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等细节进行明确的约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上的条款就无法做到明确约定,那么这些没有约定的权利和利益就只受劳动法律的最低保障,并且建立劳动关系后因用人单位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作为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满一年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议您签订劳动合同,以免受到损失,如果还有什么需要咨询的问题,可以直接与我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