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一家清洁公司做主管,最近无故被辞退,他在这家公司做了一年多了都没签合同,我们去了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可他只有每月做的员工工资表和在甲方拿保洁费的一张单上的签名,这些能证明他的身份吗?被无故辞退该如何维护权益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维权的问题。
如果不是因为他个人违法劳动合同法,被公司辞退,公司要赔偿他违法辞退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和他未签订劳动合同,要赔偿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他可以向公司索要从你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到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天的双倍工资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2、公司无故辞退他,不但要结清你所有工资,还要承担违法辞退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他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违法辞退经济补偿金、他的工资及社保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前提要先举证他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取得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