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7月份,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半执行。判决后,公司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我是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刑,但缓期执行中仍可以在公司上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被判刑,虽然是缓刑,也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属于第六种的情况,所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