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现在很多公司都要求求职者先通过试用期才能被正式聘用,我就想先来问问律师,在试用期内有哪些工资福利呢?我有朋友在试用期的时候他们公司不给他发工资,请问这个情况公司是不是违法了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解答关于试用期工资福利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作出了保障,其中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由此看来,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除了应享有基本的工资,还应享受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用。
那么试用期不给工资是否违法呢?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这样的行为显然有违法律的规定。
对于用人单位的这类违法行为,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其他法律问题还有不了解的话,可以随时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