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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够成事实劳动关系吗

咨询时间:20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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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一个农民工,之前没有出来工作也不懂法律合同什么的。上个月在工地上干活,上头让我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发现劳动合同无效,我很不理解。想问下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吗?如果您知道的话帮我解答一下吧,谢谢。

覃俊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

关于无效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两种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法未作出明确规定。

从劳动法规定看,无效劳动合同一般是由于主体不合格、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订立合同采取欺诈、威胁手段等原因所致。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劳动合同是自始无效。

这时,如果劳动者已提供了劳动,则自始无效的劳动合同已不能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相互提出请求权的基础。

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随时来电咨询,我会认真为您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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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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