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最近因西安市检察院认可药家鑫自首情节及被告人律师辩护其不是直接发生的故意杀人,使“激情杀人”该不该承担相应责任,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南方都市报》发表评论说“激情犯罪”的一个特征是,犯罪人受到被害人的刺激,可药家鑫案并不具备这样的特征。药家鑫以为被害人记住了自己的车牌号码,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就乱刀杀害了被害人。被害人并未刺激药家鑫,药家鑫的杀人行为属于一种灭口式的本能自保,这种行为与窃贼蒙面行窃被人扯掉面罩暴露后的灭口杀人性质无二,而药家鑫杀人后的逃逸是自保行为的延续。有评论说如果药家鑫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法外开恩,那么之前的马加爵的“激情杀人”就不比药家鑫差。为何他会立即被判死刑呢?而药家鑫的判决却迟迟未出。相对而言马加爵的激情是有前提的,一个是学校遭遇岐视,引发内心的仇恨,而促进大错。同时马加爵亦是“省三好学生”,可见其学习优秀,不比药家鑫要差。
刑罚的主要功能是惩罚、震慑、教育和防范,如果以“激情杀人”为由轻判药家鑫,不仅不能充分地实现刑罚的功能,还有可能产生负面效应,一些人会因为“激情犯罪”的轻判成本而受到不良暗示,一些犯罪嫌疑人会努力寻找“激情犯罪”的藉口对抗指控。
整个体制从上到下60多年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又碰到了从上到下都在维护各自的利益的问题,所以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奇怪,奇怪的是政府到现在还没有产生强有力的公民社会来对这些问题进行遏制。
道德底线对人的约束力不是很强,法律就有很强的约束力,过失杀人有过失杀人的判刑方式,故意杀人有故意杀人的判刑方式,如果要是把故意杀人说成是过失杀人,那就否定这个案子,就有问题了。这样只会激起更大的民愤,如果不公正这个压力一直会存在。人们以为李刚门会是底线,可药家鑫成了新的底线,以为跨省会是底线,可是失踪又成了新的底线,以为毒奶会是底线,可是肉毒又成了新的底线,似永远没有底线,因为我们忍耐也没有底线 。2009年11月13日清晨,成都金华村发生恶性“拆迁”事件,女主人唐福珍“自焚”以死相争,却未能阻止政府的破拆队伍,29日唐福珍因伤势过重身亡,其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将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唐的丈夫被刑拘。2010年11月23日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因涉嫌诽谤罪被刑事拘留。对此王鹏父亲王志昌称,王鹏之所以遭遇跨省追捕,是因为他此前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在网上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2007年的公务员考试中作弊,举报中称马晶晶父亲系宁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母亲系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父母的特殊身份使得马晶晶在当年的公务员考试中名列笔试、面试成绩第一。尽管“黑监狱”将防控者“莫名其妙”失踪的事件层出不穷,但是对“强迫失踪”尤其是被强迫失踪事件的刑事责任追究问题几乎成为法学界的禁区。毒奶粉含三聚氰胺造成婴幼儿死亡,“瘦肉精”被称为杀猪行业的三聚氰胺正在蔓延,名牌产品“双汇”火腿肠也被检测出了含有“瘦肉精”添加,使用“瘦肉精”已成行业“潜规则”,多个省市出现多人中毒现象。乱象丛生,企业完全没道义可讲,没有信仰,法制又没有得到敬畏,人心有很多不满,所以导致目前这种乱象。如果政府不把公正作为至高无上的标准,乱象还会陆续发生。
网友戏称:激情失去底线的话,最后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伤害,不把法律当回事,这个国家就没救了。“激情杀人”比故意杀人情节轻啊,还真没听说过,如果这个案子最终不是死刑,神奇又将会出现多少激情世间,以前只听说爱的时候是激情,没想杀人也可以激情,感觉今年“激情”两个字会火.,激情杀人、激情撞人、激情强奸、激情拐卖、激情骗子、激情抢劫、还会有激情神马、杀得越多能否代表越有激情???
(张生贵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