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评论
法邦网友 2011年12月06日 16:29
- 有勇气犯错误,为什么就没有勇气承认?
法邦网友 2011年12月06日 16:23
- 这期的图不够艳……
法邦网友 2011年12月06日 15:44
- 鲁迅回乡,发现一切都变了:闰土的房子被强拆了,闰家大儿子上课时死于地震,老二喝三鹿结石了,老三打疫苗残了。阿Q因土地征用,多次上访被毙了。孔乙己研究生毕业,失业在家去酒店买醉,被保安打残了。祥林嫂的丈夫去山西挖煤丢了命,儿子在幼儿园校车事故死亡。鲁迅怒发微博,被删帖封号了!
法邦网友 2011年12月06日 15:40
- 这个肯定属于强奸罪。
法邦网友 2011年12月06日 15:36
- 做出这种行为的男人,不管他们是任何一种级别.他们连畜牲都不如,有毒有害的畜牲都要杀——掉,何况这些畜牲不如的东西.
法邦网友 2011年12月06日 15:31
- 我看好多人都在骂 男人不对 我认为原因还是出在 女人 别人自己的东西 想怎么用 爱谁的事了 这是买卖 与利益的关系 需要法律保护 才能帮的了她 。。。。。。。。。。。。。。。。。。。。。。。 谁有本事 说服我呀
法邦网友 2011年12月06日 15:30
- 所谓“饱暖思——淫——欲”,在当今社会贫富分化严重,而伦理道德又奔溃的情况下,淫——欲——自然横流。尤其有权有势有钱者,在普通的骄——奢——淫——逸——之外,更要“尝鲜”,这就把黑手伸向了幼——女。
有了——权——有了钱心理闲着慌!没钱的老百姓有几个能干这事!
法邦网友 2011年12月06日 15:28
- 法院依据是什么??必须公开审判的细节,给我们答案。我们分析:一。12岁不存在金钱交易(判断金钱交易重要看此女是否自动交易还被逼的交易,是否蒙骗引诱手段,特别是幼童更是没判别能力的责任,根本不存在金钱交易,此案就算有也是同学蒙骗引诱手段,再实施强迫至流血,动机明显,本质恶劣,所以金钱交易不成立。二。12岁你可以看看样子,可以问问你是什么身份,初中生能多大?不说检查身份证,说说话就知道什么情况。放屁!村支和镇干部,经验阅历足够判别,不存在“不知道”这种智障问题。因此这些是完全通过任何途径可以知道,起码是怀疑而终止犯罪,主观意识和行为不受控,在明知进一步犯罪的情况下,不采取终止犯罪而故意继续犯罪行为。所以辩解不知道是解释不通。所以应当明显故意的…………强…………奸
法邦网友 2011年12月06日 15:27
- 收起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试问如果是他家的女儿,他该有怎样的想法。就应该是**8强***奸
法邦网友 2011年12月06日 15:25
- 真正***嫖***宿***幼***女***的事远远不止这些,这只是东窗事发,冰山一角,这样的事常有听说,只是没被发现而已.学校要教育好孩子,家长要管理和保护好孩子公安机关要对宾馆,旅店,等场所要有管理和告诫的责任,要有相应的举报奖励制度,一旦发现对一些提供场所的相关人员也应有一定得连带责任.因为这样的事,向宾馆.旅店里的相关人员是心知肚明的.这和纵容包庇见死不救没什么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