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商标问题,拔打免费商标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商标律师  >  商标注册  >  其他商标注册问题  >  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什么,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什么,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266人  作者:北京商标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什么

(一)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为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在先申请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

(二)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二、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的条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商标构成要件须符合法律规定。

(2)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显著性又称为可识别性或可辨别性,就是指商标的独特醒目,与众不同,能 够起到区别商品的作用。

(3)商标不得违反禁用条款。

(4)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权相冲突。

(5)商号专用权是依法确认并受法律保护的。在相关的商品上,商标如果与他人的商号相同,在经济活 动中容易造成混淆,也不应予以注册。

(6)专利权和著作权受我国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保护,商标的文字、图形如果模仿、抄袭他人的商品装潢、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其他文字艺术作品,则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

(7)公民的身份受法律保护,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不得以他人肖像、姓名、笔名、艺名作为商标使用。

以上是关于“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什么”以及“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什么”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

北京商标律师温馨提示: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申请,但是申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因为商标对申请人来说具有重要的价值,而商标注册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为了保险起见,申请人最好亲自前往,防止发生商标使用纠纷。
如果您遇到商标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商标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商标流程

多年铸就商标纠纷领袖品牌
专业商标律师温馨提示:
商标从提出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准或驳回没有法定期限。目前一般自申请日起两年左右初审公告该商标,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如无对该商标的异议,商标局就会审定公告该商标,下发商标注册证。商标审查的时间会根据商标局内部审查速度而有所变化。
如果您遇到商标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商标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商标律师推荐

权鲜枝律师
权鲜枝律师知名商标纠纷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商标纠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曾代理诸多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

其他注册问题相关咨询

北京商标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商标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商标律师为您提供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及什么是商标抢注,商标恶意抢注的形式等法律知识的介绍,解答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办理商标注册多少钱以及商标初审公告等法律咨询
如果您遇到商标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商标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商标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商标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