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批次婴幼儿奶粉不合格
荆楚网报11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公布今年10月份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结果。
通告显示,此次检测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59个指标,抽检样品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227批次,其中222批次样品合格,5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7.7%。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

二、哪些品牌黑榜有名
从公布的黑名单中发现,被查出问题的产品分别为:
呼伦贝尔友谊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产品;
合水县古象奶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宝贝健和宝乐慧3批次产品;
呼伦贝尔欧比佳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恬乐宝1批次产品。
三、召回规定
产品召回是指生产商将已经送到批发商、零售商或最终用户手上的产品收回。产品召回的典型原因是所售出的产品被发现存在缺陷。
我国对食品召回的法律根据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十条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第二十一条 食品生产者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食品生产者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食品生产者应当在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发出通知。不履行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