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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有哪些,商标使用许可注意事项

此文章帮助了401人  作者:北京商标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

(3)独占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允许包括注册人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

二、商标使用许可有什么注意事项?

(1)有明确目的。商标使用许可不是靠卖商标标识、收取可见的一点使用许可费用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是以此达到扩大市场上占有率,壮大企业的声威,加速企业发展的目的。

(2)要依法办事。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时,一定要依法认真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万不可用其它文书(如联营协议书、合资协议书、意向书等)取而代之,以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3)要监督被许可方的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商标信誉的基础,商标信誉是企业的生命,因此,许可方一定要监督被许可方使用该商标的产品质量。

北京商标律师温馨提示:

普通许可是商标许可的基本形式,这种方式可以说是“薄利多销”。但是它比较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许可人可以多选择几个被许可人,而每个许可证的售价相对较低。但是如果该商标被第三人擅自使用时,只能由许可人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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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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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商标律师温馨提示:
商标从提出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准或驳回没有法定期限。目前一般自申请日起两年左右初审公告该商标,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如无对该商标的异议,商标局就会审定公告该商标,下发商标注册证。商标审查的时间会根据商标局内部审查速度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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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鲜枝律师
权鲜枝律师知名商标纠纷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商标纠纷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曾代理诸多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嘉许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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