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可以申请注册立体商标?
可以,立体商标是以三维标志构成商标标志的商标,只要是由长、宽、高三种质量组成的立体标志,就可以作为商标构成要素之一申请注册。
但有三种三维标志的形状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如通用的蜡烛形状,书本的形状等;
(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如剃须刀的形状等;
(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如轮胎的形状、玻璃容器的形状等,以上三种因为不具备显性的特点,又因这些形状都是某种商品或某类商品的通用形状,大家都在使用。
二、如何认定商标的显著特征?
该商标要具备独特和识别性,具有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区别功能,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或文字与图形的组合都应立意新颖、简洁醒目,具有个性特征。
有六种商标应认为不具备显著特征:
(1)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
(2)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
(3)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特点的文字或图形;
(4)地理名称;
(5)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多种称谓的图形;
(6)过于简称的文字、记号,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