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注册商标注销
注册商标注销,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是指商标专用权人不使用注册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或者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根据申请或者法律规定,将该注册商标登记注册事项从《商标注册簿》中取消的法律程序。
注册商标经申请注销是商标注册人主动放弃的行为。注册商标部分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注册商标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返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注册商标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销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因商标注册人主动申请的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2、因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的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这六个月内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再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则由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
3、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
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注册商标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册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